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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开始!市区统一行动!
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
今晚开始,大整治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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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漳州市主城区
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整治的通告
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力度,全力推进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,根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决定在漳州市主城区(芗城区、龙文区、龙海区、长泰区、漳州高新区)开展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临街商场、门店经营者不得超出门、窗外墙摆摊经营、加工和展示商品;临街的餐饮店不得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。
二、任何企业、单位、个人未经同意,不得在任何路段占道搭棚举办各类促销、展销活动。
三、主城区主次干道禁止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、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。流动摊贩应自觉进入各农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场所经营。
四、人行道上电动车应在线内停放。对停放不规范且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将电动车拖移至指定区域停放。
五、本次整治自2022年5月28日起至7月31日,为期65天,将对违反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理。
特此通告。
漳州市城市管理局
2022年5月28日
关于开展漳州市主城区
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整治的通告
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力度,全力推进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,根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决定在漳州市主城区(芗城区、龙文区、龙海区、长泰区、漳州高新区)开展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临街商场、门店经营者不得超出门、窗外墙摆摊经营、加工和展示商品;临街的餐饮店不得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。
二、任何企业、单位、个人未经同意,不得在任何路段占道搭棚举办各类促销、展销活动。
三、主城区主次干道禁止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、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。流动摊贩应自觉进入各农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场所经营。
四、人行道上电动车应在线内停放。对停放不规范且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将电动车拖移至指定区域停放。
五、本次整治自2022年5月28日起至7月31日,为期65天,将对违反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理。
特此通告。
漳州市城市管理局
2022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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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
编辑 | 吴东元
监制 | 孙亚容